我老了心情随笔
这句话是我最近的一个困扰 每个阶段我都会因为某些事困惑 这些事或大或小 有意或无意 很长一段时间我会挣扎在这句话里 做什么事都跟它联系在一起 这次就是我老了 后面应该跟一大串的问号
我的电脑歇菜了 重装系统后导致我的itunes 电驴 光影 firfox 射手 全都得重装 最不可忍受的是我所有论坛的用户名也一并没有了 我注册之后就忘了 每次都是自动登录 我的博客再也不能承载我的理想 我是个偏执的人 这是我这最近才发现的 晒衣服 衣架得朝一个方向挂 这样下雨时会比较方便及时拿回来 火上烧着水 我就是不能坐在那看电视 一定站在那等着它开 我不明白这是不是老年痴呆症的表现
因为陆荣荣怀孕 今年哪也没去 本来我应该去北京的 但现在觉得跑不动了 看了杨伯翰自驾去了西藏 感慨万千 真是后悔没有同往 其实我跟他一样 一直有着远方的梦 而如今我就只是在家里看电影 再没有别的爱好 不上网 不拍照 不聊天 不音乐
也许我真的老了 等优优出生 我的人生就不是自己的了 柏问我做好角色转换的准备了吗 我说做好了 其实未来对于我来说真的不能太自我了 我的生活模式已经改变 我应该接受并融入我新的角色 我也许不再年轻 但我一定要年轻的活着
明年我想把积攒已久的远行留给大理 大理给了我一个遥远的承载 我要去那里打开我的阴霾。
拓展阅读
1、徐晓《今天与我》心情随笔
徐晓的《<今天>与我》发表在美国出版的1999年的春季号《今天》文学期刊上,1999年由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出版、廖亦武主编的《沉沦的圣殿——中国20世纪70年代地下诗歌遗照》同期收入此文,承蒙网友深宵旷野独行人的推荐,买不到原书,只好在网上查找到,就在网上读了徐晓写于1997年的这篇文章。可能许多喜欢诗歌的人早已看到过这篇文章,今天重新提起来,完全是因为自己以前的孤陋寡闻所至,且我实在是喜欢徐晓的文章,阅后便记下读后感,聊也**。
徐晓在文章的最后写道:“我之所以写下了以上的文字,大多是因为我们的儿子周易然,当年他还没有出生,如今也只有九岁,一个没有父亲的儿子只有靠母亲为他留下一点父辈的踪迹,我希望将来他能从这些文字中了解并感知他的父亲。”其实何尝又不是让我们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去了解那些不曾经历过的往事。
《今天》停刊到现在大约已经二十六年,许多当年热爱《今天》的人或许早已经忘却它,或是忘却了它曾经的存在,也许包括那些曾经为《今天》而付出心血的人。可是有一个却始终没有忘记《今天》,这个人就是徐晓。
1973年,18岁的徐晓从朋友那里得到一册手抄本的诗集,正是这个偶然的机会,彻底改变这个正值青春年少美丽的少女,通过《今天》这本诗集,她认识了诗集的作者赵一凡,赵一凡是影响徐晓人生最重要的人,徐晓在一凡家结识许多的文学青年,在一起读当时列为禁书的《带星星的火车票》《麦田里的守望者》《新阶级》等书。徐晓在一篇题为《无题往事》的散文中这样表述赵一凡对她的影响:“我把他当作我的*,我相信他的每一句话,并不在乎他把我带到哪里,事实是,他带我到哪儿我都会万死不辞。”这是一个人的影响力,抑或是时代的影响力。
正是因为这样,她和赵一凡在1975年同时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而被捕入狱。在两年的牢狱生活中,一凡向她介绍了北岛,就是后来《今天》的主要发起者和重要的参与者赵振开,她还在狱中认识《今天》后来的参与者程玉。程玉是原国民*高级将领的女儿,因反**罪被捕入狱,那时的徐晓不到20岁,而程玉则不到17岁,她们被关在北京城南的同一座牢房里。《今天》停刊后,程玉到美国留学,后来她们偶然在北京相遇,那天是六月四日,第二天又在家门口告别,一周后程玉又回到美国。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偶然的相遇,预示长久的离别,除相拥而泣,剩下就是无尽的思念。
赵一凡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徐晓的人生,而且一凡的存在,成为徐晓的精神导师和精神支柱,他们一直保持那种纯真的朋友之间的情谊,徐晓在文章中写道:“我愿意他活着。为我而活着,为世上有一个真正理解我、呵护我、容忍我的人而活着,尽管我很清楚世上没有谁能仅仅为谁而活或者为谁而死。”她(他)们从认识开始一直到一凡1988年去世,保持了15年的友谊。一凡去世时,徐晓正好生下了她的儿子,为没能去照顾病重的一凡而感到内疚。
我读这些文字,其实我并不懂得诗歌,也不知道诗歌对于诗人的重要,我只觉得通过《今天》,看到那些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友谊,看到朋友之间的真情。于我来说,这些尤为重要,这就是我写下这些文字的理由。
徐晓的《 <今天>与我》写到两个重要的诗人北岛和芒克。徐晓是通过赵一凡认识北岛的,徐晓从赵一凡那里看到的手抄本诗集的作者,就是北岛。那时原徐晓只不过是一个18岁的美丽少女,当时已经是小学教师。这使我想起我的姐姐,我们家里最苦命的人,也是在18青春花季时,到我们这里一个偏僻的乡村当一名小学教师,后来我姐夫40多岁患脑中风瘫痪在家,姐姐无怨无悔服待护理他整整17年。这是一点题外话,用宿命论的观点都是每个人的命运。
两年的牢狱生活,使得徐晓情绪很低沉,为此赵一凡介绍一些朋友给她认识,这其中就包括北岛,北岛的本名叫赵振开,从认识的那时起,徐晓就只叫他振开。振开是一个性格抑郁不善言谈的人,他不会高声的讲话,也没有激烈的言词。那时,振开唯一的妹妹姗姗因为抢救落水儿童刚刚牺牲不久,心情是最不好的时候,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道:“如果死是可以代替的,我宁愿去死,毫不犹豫,挽回我那可爱的妹妹,可是时势的不可逆转竟是如此残酷,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可见失去亲人的痛苦,给了诗人极大的打击,对北岛的影响是多么之大。
在朋友的圈子里,北岛有个外号叫“老木头”,徐晓认为振开那是“有思想的木头”,他把自己的思想和敏锐藏在木呐的外表下。北岛是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有思想的人,正因为如此,他的诗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徐晓在文中写到:振开是一个天才的诗人,但是*过多地干预了他的生活,影响了他的创作,于是,人们更多地记住了像“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样的诗句,而忽略了另一些像“从那微笑的红玫瑰中/我采下了冬天的歌谣”这样的诗句。也就是说,人们宁愿记住正义的、英勇的、深刻的北岛,而往往忽略了内向的、孤独的、脆弱的振开。
在《今天》发刊期间,北岛在市政公司做挖路工作,也曾一度到中国作家协会下属的《新观察》当临时编辑,但这些并不妨碍他作为一个诗人的成就。后来北岛在《今天》停刊后不久,就出国定居了。
《今天》的参与者们,曾经在1988年举行过十周年的纪念活动,当时在欧洲的北岛也赶回来参加纪念活动。在会上宣读了给赵一凡的悼词,一凡正是在那一年离开了人世的。作为一种民刊,《今天》已经完成它的历史任务,虽然它并不能因此而改变什么,但是对于它的参与者来说,其人生的意义却不寻常。
徐晓在文中提到的《今天》的另一位重要的诗人芒克。芒克本名叫姜世伟,徐晓说,她从来就不叫他姜世伟,而是称他为芒克。这里出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就是于徐晓来说,她从不叫振开的别名北岛,也从不叫芒克的本名姜世伟。我想,这完全出自于一种不自觉的选择,而是完全和两位诗人不同的性情有关。
芒克在70年就开始写诗,芒克是个性格开朗豪爽的诗人,徐晓认识他时,芒克27岁,是造纸厂的工人,一个极富感情色彩,感情又很外露的人,有英俊的外表和浪漫的气质。每个人和他在一起,都会非常的欢乐。就是这样一个性格粗扩与豪爽的人,在生活中却是一个近乎有洁*的人,他的穿着总是那么整洁,家里收拾很干净。徐晓写道:“如果说振开写诗是思想,那么芒克写诗则是呼吸。”
我并无意将两位诗人放在一起比较,只是觉得在他们两个人之间,找到作为诗人共同的平衡点。无疑北岛和芒克都是那个时代最优秀的诗人,也是《今天》的重要发起人和参与者,和徐晓一起见证《今天》曾经的岁月。
2、老布鞋的情缘心情随笔
提起老布鞋,现在的孩子一定很陌生,而我们这些年过半百的人,对老布鞋有着割舍不断的情缘。布鞋大概沿用了几千年, 直到上世纪 七、八十年代, 才逐渐被商品鞋代替,广大妇女才从艰辛的做鞋负担中解放出来。
做布鞋很辛苦,做鞋的材料当时也是很缺。 家里破得不能再穿的旧衣服、 旧被单、旧被里和做衣服剩下的边角下料都舍不得扔掉。到了三伏天,将这些宝贝找出来洗净、铺平,涂上面浆, 一层一层地糊在木板上, 放到太阳里晒,等晾干后揭下来,就成了做布鞋的原料——袼褙。做鞋底时先按鞋底纸样,剪下来 叠起来,再用白棉布或白洋布盖面,把鞋底边粘好,就可用麻线纳鞋底了。
小时候常见她们纳鞋底。中午时分,天气很热,他们便三五成群地坐在树下或门楼里,一边说话一边纳鞋底, 先把锥子在头发间划一下,再用力穿透鞋底,然后穿过针线 用力拉一下, 一双鞋底需要千针万线才能纳成。 时间长了,手指酸痛,眼睛发花,也会时常扎着手指。 经常看到她们吮吸手指,可见纳鞋底是多么辛苦。做完鞋底,还要做鞋帮,然后才上鞋帮,一双鞋才做完。
其实,那时的老布鞋没有现在的商品鞋耐穿好穿,刚穿时,有点挤脚磨脚,刚好穿了,就要磨破了,有时露出了脚趾头,有时磨透了鞋底,所以孩子们经常光脚,除非在冬天、上学、走亲戚和下地怕蒺藜时才穿,老布鞋最怕的是见水,一见水就沤坏了。出远门要打鞋掌才抗磨。但过年时穿上一双新鞋,串门拜年感到非常开心。
现在条件好了,人人不缺鞋穿了,但对于过去的老布鞋,我们还是念念不忘。这刻骨铭心的记忆会永远保存在脑海里。
3、蟹的娘家心情随笔
俗话说,“稻谷黄,蟹肥壮”,又到了丰收的季节,也是吃蟹的季节。中国人喜欢吃蟹,外国人也喜欢吃蟹,随着人们对蟹营养的认识,蟹越来越被人们认可,人们只知道蟹好吃,营养价值高,但对蟹的出生地却知之不多。长江中下游地区乃至全国各地的蟹,其出生地都在崇明长江口,崇明是蟹的摇篮、蟹的娘家。
崇明蟹以中华绒鳌蟹著称,是中国的地理标志,自从有崇明岛以来的一千四百年里,蟹在这里繁衍生息,以崇明岛为娘家大本营,向长江中下游地区扩展。蟹的繁殖,其天然生长习性是在淡水与咸水的交汇处才能完成繁殖后代的任务,崇明岛是蟹最理想的选择地。崇明有句俗语叫“秋风起,蟹脚痒”,意思是秋天的北风一起,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蟹纷纷起程向长江口进发,这时候的蟹也是最肥的,已适应繁殖后代的最佳状态。一到来年春天的三四月,幼蟹开始经崇明向长江中下游地区纵深进军,蟹的繁衍习性犹如大雁南飞北迁,周而复始。
崇明是长江水系中华绒鳌蟹的故乡和出生地。在河蟹人工育苗未成功之前,尤其是生态育苗发展之前,全国河蟹养殖所需的种源基本全部来自崇明,来自长江口的天然蟹苗。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近几十年来,崇明人利用长江口天然蟹苗的独特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依据蟹的繁殖习性,开创了我国池塘人工培育蟹种的先例。随着蟹种培育的不断发展,人工养殖取得成功,形成了独具崇明特色的蟹种培育模式与技术,如蟹与稻综合种养模式等。目前,崇明蟹种销往国内近30个省市及地区,包括台湾省。
人们常说,“崇明乌小蟹”。崇明地处长江口,全岛一直处在淡水与咸水的交界地,河里沟里的水是浑的,适应蟹的生长繁殖,但长不大,因长期处于浑水中,崇明蟹是又小又黑,但味道特鲜嫩,远比清水大闸蟹味道好几倍。后来人们知道蟹在清水中能长大,如今,崇明也培育出了中华绒清水大闸蟹,并被国家认定为地理标志。但“崇明乌小蟹”已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深烙印。
4、走去看春天心情随笔
春天回来了! 像一位久违的朋友,如约而至。
和风呢喃。紫燕翩翩。阳光是那样的好,柔柔的,暖暖的,扩散着千万条金线,撩拨人的心弦。甜蜜的清香盈盈地流淌,令人心醉……
这样曼妙的时光,真该出去走走。到春风中,到阳光下,到满目青翠的大自然,去感受时光的流转和季节的轮回,和春天约会!
脚步跟着目光,目光循着清香。深深浅浅铺满新绿的大地上,舒适和惬意的暖流涌遍全身,心情也格外地好。跟春天握握手吧,河岸柔曼的柳枝,正在潺潺流动的清波上,摇摆着身姿,舒展着手臂,翩然起舞呢!
春在枝头闹,漫山遍野涌春潮。在阡陌纵横的田间,随处可见耕者的身姿和笑脸。春天亘古而来的底蕴,在粗砺的手掌之中,鲜活而生动,叠印出生生不息的永恒!
温婉的春风已把春天的油彩涂抹的清亮亮、金灿灿,五彩斑斓。花开缤纷,竞相吐蕊,散发着清清淡淡或浓浓酽酽的香。青草芊芊,丛丛、团团、簇簇,热闹地拥促着,把可人的春色,绵延得无边无际。极目远眺,春光,正伴着童趣系牵的风筝,在蓝天上飞翔……
旋身,是簇簇流芳的绚丽。
呼吸,是丝丝缕缕的馨香。
轻歌,是心旷神怡的陶醉。
漫步春天,徜徉在诗情画意里。又一片欢腾的鼓乐,牵动着视野。喜盈盈的红盖头下,谁是娇羞的新娘?路旁的桃花,都被她羞红了!呵,“人面桃花相映红”。春天,从唐诗宋词的灵秀中走来的春天,把希望和幸福的种子泊在来路,承传着幸福的时光,走过多少年,就会芬芳多少年……
飘着细雨的日子,更是兴致绵长、别有情趣。这些可爱的雨丝啊,携着柔情,牵着诗意,氤氲着春天的体香和满心的希望,把青翠的气息点拨得越发浓密。万里春光愈加葱茏、茁茂,更富晶莹的质感、灵动的意味和美妙的韵致。
清新,总是那么清新。秀逸,总是那么秀逸。伞花朵朵,春姿婀娜。缠缠绵绵、细细密密的雨儿,仿佛玉质的精巧透亮的梳子,梳理着平日无暇顾及的纷乱的思绪。屏息凝神,望着这摇曳在春天的生机盎然的碧叶繁花,淡泊优雅的心境和自然清爽的气韵紧紧地交融在一起,贴心的抚慰让勃发的力量充溢心间。在淡然静谧地灵魂深处,我对春天充满敬意和深深地感激!
春天,在晴雨相间的日子里走着。这样的时节,真的让人很满足。可时光匆匆,在这纷纷扰扰的尘寰,时间的长河始终是朝着一个方向义无反顾地流逝。是啊,“流光最易把人抛”。沐浴着大好的春光,今天的你我应该怎样更好地去感知,去珍惜,去把握……
5、少时爱抄书心情随笔
读小学时,语文老师常常布置抄写课文的作业。没想到,这种“笨”方法,却使我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
刚开始,我抄课文纯属应付作业,字迹潦草,“抄”得也不得法,总是看一字一扭脖,写一字一低头,一篇课文抄下来,脖筋扭得生疼;因为心不在焉,抄写的课文,不是落字,就是掉句。为此,老师严厉地批评我:“你这是为了写作业而写作业!你想过没有,落一字,句不成句,掉一段,文不成篇,若是这样的态度,是浪费笔墨纸张,何苦来哉!”老师的话让我很羞愧,再抄写时,就认真了许多。
慢慢地,我从看一句抄一句、看一行抄一行,到看一段抄一段,直到能够整篇默写。
这样不但速度快,而且在抄写的同时,心里也在背咏着,写一遍,看一遍,背一遍,一篇抄下来,整篇文章也就烂熟于心。时间久了,我不仅爱上抄书,而且对“抄”有了新的方法:抄写时,遇到优美的语句,就重读几遍加深记忆;遇到别致新颖的词语,马上记在一边;遇到生字,也会格外注意,一笔一画写几遍。后来,我学着点评,读到精彩之处,又是加点,又是画圈。我还斗胆加上自己的批语,什么用词贴切、布局巧妙、构思新颖之类的注释。这对我打下较为坚实的语文基础大有裨益。
抄写的另一个作用是,在抄书时,手脑并用,心神专注,完全浸入文字里。情感激荡时,书写不由随之加快,字体由工楷到行书,甚至龙飞凤舞,洒脱飞扬;情感低沉时,书写会慢下来,字也写得端庄秀丽。每每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都会让我物我两忘,沉浸其中。有一次,老师问我:“你抄的课文,字体怎么不像一个人写的,是不是让别人代写的?”我说:“是我自己写的,只是文章情节不同、语气不同、节奏不同,我就不由随着文章的变化而写出不一样的字体来。”老师对我这一“重大”创新很赞赏,还在班里推广,成了我挺骄傲的一件事。
抄书,养成了我爱读书的习惯,在抄中读,在读中抄,范围也由课本到报纸、杂志,日久天长,竟也抄了好些本,为我写作提供了素材,丰富了我的知识。
而今,人们在手机、电脑上看书、查资料都很方便,很少再去抄写,但我依然很怀念那段抄书的经历,它对我的人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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