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复写纸生活随笔
四年级时,我已经变成了一个过分心事重重的小孩。这一年我们换了一个新的数学老师,是个大概已经五十多岁的老人,姓金,个子矮小,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表情严肃,充满了很少见的尊严。他是因为年龄大了身体不好,从城里退到老家我们这所乡村小学的。说到底,我们已经受够了那些嬉皮笑脸满口乡音的业余乡村教师了。每个人都企图获得他的欢心,这种竞争性的讨好令班上呈现出一种奇异的氛围。我比所有的小孩都小一岁,成绩不错,爱好表现,一向很受老师的喜欢,自以为这次也不会例外,却大失所望:他似乎对我这个优等生毫无好感,表扬时总是相当平淡且漫不经心,批评起来倒不遗余力。他很少让我站起来回答问题,不管我如何把手举得很高。一种故意为之的冷淡,敏感的小孩子却全都意识到了。这让我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中:从前的羡慕和嫉妒正渐渐转化为轻视和幸灾乐祸。
我的同桌是个杀猪人家的小孩,名叫晓梅,她成绩不好,但对此毫不在意,有种听天由命的乐观。在20年前的乡下,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像我的父母一样,期待孩子通过读书来改变命运,他们中的大部分对于命运这件事早就安之若素,让小孩读书不过是因为大家都在读罢了。那个时候,农村和城镇之间隔着几乎天涯海角的距离,人们普遍都觉得自己的小孩以后不过还是在家种田,最多学门手艺,并不想做太多无谓的挣扎。晓梅家就是如此,她母亲早就想好以后让她去当一名裁缝。她父亲是个杀猪好手,在很难吃上肉的时候,他们家显然不缺肉吃,也相对富裕,加上她天真又大方,在班上有种大姐大的气质。我们有次出去野餐,其它小孩不过带点玉米,她却带了一些“蹄筋”,一种只有在宴席上才能吃到的东西。虽然最后因为根本没人会做饭,谁也没有吃到这道菜,但她的慷慨让大家都折服了。
我们是好朋友,虽然我妈对此相当不满,她觉得我应该跟成绩好的女生做朋友,但她怎么会知道成绩好的女生之间除了微妙的竞争根本不存在友谊的可能呢。晓梅有一种对我的敬畏和保护,她甚至也感觉到了金老师对我莫名其妙的不喜欢,她觉得:“金老师讨厌极了。”她可能是班上唯一不想去讨好金老师的人,仅仅因为他不喜欢自己的朋友。
期末考试前,金老师给大家做了一次强有力的动员,他拿出一支崭新的钢笔,说会用它来奖励这次数学考满分的人。如果不只一个,那么他就再去买几支,但是,“这次是我出的卷子,很难,估计很难有人拿满分。所以……”他拍了拍那支钢笔,“可能这支钢笔最后还是我的。”
我激动难耐,不是为了那支钢笔,而是觉得可以通过这次考试一举扭转他对我的态度。晓梅也说:“我觉得你肯定能拿满分,期中考试你就是满分。让他看看你的厉害。”还有其它一些人,他们总是偶尔漫不经心,但带着一种试探对我说:“你这次会拿到钢笔吧?”我就说:“很难说啊,我很粗心的。再说我也不想要他那支钢笔。”但我知道,如果这个班上有人得满分,那一定是我,我会让他知道:我是这个班上最聪明的小孩。
直到发卷子时我都没有改变这个想法。然而金老师却在开始就遗憾地表示:“果然如我所料,没有人拿满分。”其他人都如释重负,他们总是习惯于所有人都一样,一样没出息。有人在偷偷看我,但直到此时,我依然觉得这不可能,一定是哪里搞错了。我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等着奇迹发生。然后卷子发了下来,我拿了98分,一个微不足道到可笑的错误,一个低级到让我悔意钻心的错误就那样摆在那里。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金老师继续表达着他的得意和遗憾:“可惜啊,有些同学,总是在关键的时候粗心了……”我知道他在说我,他透过老花镜看过来的目光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遗憾和安慰,好像一切本该如此。我看着那个答案:31。如果我写的是32,那么此时我正在接受他的表扬,接过他递来的钢笔,他或许会第一次尝试用一种新的、有内容的目光看着我,并为他一直对我的忽视感到愧疚。
我几乎是自然而然地,就那样拿起笔,把1改成了2。
晓梅此时正好扭过头来,她或许看见了,或许没有。下课铃响了,休息,下一课点评试卷。
随着金老师走出去,整个教室里一片沸腾,男生们纷纷冲出去玩无聊的游戏。晓梅问我要不要出去踢毽子,我摇摇头,从书包里拿出了几张红色的复写纸,像献宝一样给她看。蓝色的复写纸在乡下已经算是稀少之物,更何况这是红色的,是南京的叔叔回乡下时给的,我甚至都没舍得拿出来过。我把它垫在本子的两张纸之间,在前一张纸上写:晓梅。后一张纸上就印出两个红色的字:晓梅。她惊讶地像看着一个奇迹。然后我慷慨地递过去给她:“送给你。”
她更惊讶了:“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啊。”我沉着地回答:“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她能看懂我眼神里的祈求……但她似乎对此视而不见,只是兴奋地在复写纸上写起字来,于是两页纸上留下了一黑一红的字:最好的朋友。
下一课开始点评试卷,点评到我犯错的那一条,金老师报出了正确答案:32。并讲了解题过程。我浑身或许都在发抖,两个念头交替出现:放弃吧?试试吧?如果放弃的话,被人家看见我的答案是32又该如何解释?改回去吧。但1改成2很容易,2改回1则太难了。几乎在一种矛盾的冲动下,我举起了手,说了人生中最愚蠢的一句谎话:“老师,你改错试卷了。”
我想,在看到我试卷的那一刻,他当然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用一种意味深长又相当意外的表情看着我,仿佛不相信我竟然真的这么做了,又仿佛发生这一切早在他意料之中。而我则用一种侥幸的表情看着他,并且表现得相当镇定。
“这个……不太可能啊。”他看着我的试卷说,修改有点生硬,但也不是那么明显。他是个老人家,一时的心软让他无法说出“你是不是自己改了答案”这种话。他咂摸着嘴,拿不定主意。教室里一片寂静,同学们均迷惑不解,就在我们相持不下的时候,晓梅忽然举手了。
“怎么了?”金老师问她。
她看都没有看我,只是说:“金老师,我作证。”有谁的铅笔盒掉了地上,有人短暂地叫了一声,寒风从打碎的玻璃窗一角吹进来。我死死地盯着试卷。时间好像已经过去了一整年那么久。
她继续说:“我证明……试卷发下来的时候确实就是32,她还跟我讨论了一下,说这个答案应该是对的,可能是老师批改的时候弄错了。”
这次全班哗然,我猛然抬头看着金老师,他正震惊地看着晓梅。大家都喜欢的、有着奇特权威的女生,她为我做了伪证。
金老师又沉默了一会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转身疲倦地走回了讲台,背影像是一头已经累坏了的牛。然后他在讲台上了呆坐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地宣布他改错了试卷,我的成绩是满分,并且把那支钢笔奖励给了我。我走上去领那支钢笔,他还是那样眼神空洞地看着我。他是一个老人了,如果他年轻一点,一定不会任由事情这样结束。
就在那一刻,所有人都羡慕地看着我,但我却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再也不会快乐起来了。满分不会让我快乐,钢笔也不会,金老师虚假的表扬也不会,以后再好的成绩都不会了。从此后,我就永远是一个作弊的小孩。我拿着钢笔走下去,晓梅正笑着为我鼓掌。
放学之后,我没有等晓梅,独自走回家,在路上把那支钢笔扔进了河里。
小学毕业之后,妈妈担心我跟晓梅这样成绩不好的小孩混在一起会耽误前途,硬是把我转学到了邻近的镇上去读初中。我跟晓梅刚开始还在周末时偶尔见一面,后来就越来越见不到了。我们都认识了新朋友,有了新的青春期烦恼,并且再也没有谈。
拓展阅读
1、夏至是生命的颜色生活随笔
日光垂青大地,明亮尽情延展,这一天,便是夏至。
在二十四个节气中,夏至最为年长。远古先民们用土圭测日影,最早确定了夏至。《恪遵宪度抄本》有云:"日北至,日长之至,日影短至,故曰夏至。至者,极也。"她作为一个动词,代表一种主动向时间顶峰攀登的勇气,一种极致的生命状态。阳光在此刻,也被赋予了独有的气质与性格,成为夏至日的特定标签。
夏季的节气,立夏是开始,小满与芒种关乎农业生产,小暑和大暑与气候有关,只有夏至的命名,忠于日影,忠于阳光,千百年来,用文字将古老计时仪器的运行规律,镌刻进华夏民族的心灵深处。
阳光毫不吝惜地洒向世间,万物有了浓于春色的生命色彩。若用颜色来塑造夏令,则立夏为缥碧,小满为豆青,芒种为鹅黄,夏至为绿沈。绿沈,即浓绿,是夏至的容颜。水中甜甜的莲叶是夏至,山上葱茏的枝条是夏至,地里油油的庄稼是夏至,林间幽幽的修竹是夏至,月下沁香的普洱是夏至,儿时乡间小院的老槐树是夏至……
天空星光点点,童年的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下,母亲在井旁浣衣,捣衣声声声入耳,父亲从水盆里捧出一个大西瓜,用菜刀切成小块,那滴着水的红沙瓤总是令我垂涎欲滴。我穿着背心短裤,蹲在桌旁,一边啃着西瓜,一边听姥姥念诗。她躺在树下藤椅上,缓缓摇着蒲扇,一遍遍教我念:林断山明竹隐墙,乱蝉蓑草小池塘。翻空白鸟时时见,照水红蕖细细香……架子上的百合花婀娜清香,门外草丛里的鸣蝉,是不是也在吟诵生命的激情诗行?
除了绿沈的静态主色调,夏至还有着狂放不羁的一面。暴雨倾盆之时,多是炎炎盛夏之日。
去年夏至,在晴好的江坝散步,但见远处乌云密布,天地间混沌不已,连成一片,仿若打开天地相通之门,令我大为震撼,想起"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慨叹世间的奇幻自然景象。不一会儿,雨云迈着雄浑铿锵的豪迈步伐而来,一时间,风云变色,大雨滂沱,有如雷霆万钧之势。在朔北的盛夏淋雨,可绝不是"何妨吟啸且徐行"之感。
夏至这天,太阳直射北回归线,在《易经》的阴阳平衡理论中,夏至呈阴长阳消之象,故有"夏至一阴生".
鹿,这个森林里的美丽精灵,有着最敏感的角。鹿喜阳,阴生后,鹿角脱离;蝉可谓是夏至的标签,感阴而鸣。蝉的幼虫在地下生活多年,夏至时爬出地面羽化繁殖,无疑不象征着夏至是一种适宜昆虫生长的姿态;半夏是夏季生的喜阴植物,同蒲公英一样,可用作中药材,造福人类,名字也是按照生长节令而取,富有诗意。这便是夏至三候:一曰"鹿角解",二曰"蝉始鸣",三曰"半夏生".
夏至以阳光为信仰,是最具"正能量"的节气。她是炙热的,也是清凉的;她是柔美的,也是刚正的;她是绿沈的,也是绚烂的……她懂得万物生长之道,倾心一瞬间的永恒,有一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与执着,有着猛烈而决绝的灵魂气节,是万物生命里最光明的色彩。
2、寻爱普者黑生活随笔
都市的忙碌、拥挤和喧嚣促使人对宁静的田园生活心生向往,哪怕是暂时的逃离暂时的归隐。一部百转千回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让普者黑一跃成为网红胜地。然而,只有亲自到了此地,才能领略恍若隔世的人间仙境。青山、绿水、荷花、耕牛,一切都是原生态,一切都是干净的,淳朴的。你邂逅的不仅仅是大自然的美丽,还有自然与人文的琴瑟和鸣。
奇特的是颜色。普者黑山是绿的,荷叶是绿的,荷花有粉红有雪白。稻秧是绿的,其它长在地里的作物是绿的,开出了七彩斑斓的花朵。荷叶炒肉,青椒紫土豆,红三剁,荷花鱼,就连饭店菜单上的菜名都是带着颜色的。哦,七彩云南,名不虚传。
鲜亮的黄是泥土的颜色,裸露的是真正的黄土。紫洋芋、辣椒、三七、莲藕、腰豆等那些单纯美好的作物都从黄土地上长出来。车子通过没有硬化的道路开进预定村居,车轮碾过后,黄土飞扬起来,让人想起尘烟滚滚的古战场。这里的建筑都是黄色的,墙壁、房顶一律是*,有的要深一点,有的要浅一点。红黄,橘黄,阳光黄,鹅黄,建设好的,尚在建设中的,都像是泥土直接垒上去的,更像晚霞直接披在身上的。这一方灵性的水土是大自然的馈赠,我想,这样的颜色多半是为了提醒人们,*的铭记,不忘感恩。黄,是清辉抛洒大地;黄,是日光朗照天庭;黄,是田园四季的春华秋实。
人们为赏荷而来。
荷花是中国的十大名花之一,有着美丽的传说。相传荷花是*娘娘身边一个美丽的侍女玉姬的化身。当初玉姬看见人间双双对对,男耕女织,十分羡慕,因此动了凡心,在河神女儿的陪同下偷偷跑出天宫,来到人间湖畔。秀丽的风光使玉姬流连忘返,她忘情地在湖中嬉戏,到天亮也不舍得离去。*娘娘知道后用莲花宝座将玉姬打入湖中淤泥,让她“永世不得登天”。从此,天宫中少了一位美丽的侍女,而人间多了一种鲜花,亭亭玉立,玉肌水灵,圣洁高雅,香气夺魂。
每年六月份普者黑就成了荷花的天下了。普者黑在彝族语言中的意思是盛产鱼虾的湖泊。这里共有五六十个湖泊,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相连贯通,蒲草塘、仙人湖、荷花湖……如翡翠珍珠一般镶嵌在方圆16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普者黑盛产荷花,且品种繁多、名贵罕见、花朵硕大,号称世界最大的荷花园,有“普者黑归来不看荷”之说。美国专家实地考察后称普者黑是活的、流动的荷花博物馆。这里连湖成片的都是野生荷花,红莲、白莲、翡翠莲、白花镶红边的小洒锦、红花、白花各一半的大洒锦,“白孩莲”“红孩莲”“寿星桃”“小桃红”……足足有近300个品种,绵延普者黑40里荷廊。其中以小洒锦、大洒锦最为珍贵,它们在世界其它地方已灭绝。此外,一花双蒂的“并蒂莲”;三花心的“品字莲”;四花心的“四面观音”;五花心的“五喜临门”;还有“金边莲”“千瓣莲”“美人红”“娇客”“白雪公主”“碧莲”“紫莲”“睡莲”“碗莲”等都是荷花中的精品。荷花颜色以红、白两色居多,夹杂有紫、青、黄等色。红的如朝霞含羞,白的飘飘若仙;“洒锦莲”的白花瓣中有玫瑰红、翠绿色的乳斑;“睡美人”白天开放,晚上合拢……成片的荷,奇容异色,天生丽质,风姿绰约,娇艳妖娆。
人们还为着美食而来。
别被满眼的黄所蒙蔽,普者黑隶属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遮掩在底下的可是名副其实的黑土壤。高原高寒,特别适合紫洋芋的生长。过去,紫洋芋是村寨百姓解决温饱的主要食物。而今,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裕,紫洋芋地位华丽转变,是当地有名的一道天然生态菜,洋芋烧排骨、酸菜洋芋汤、干焙洋芋丝、老奶洋芋、紫洋芋粉、洋芋焖饭、洋芋猪蹄汤、凉拌洋芋丝、红烧牛肉洋芋、拔丝洋芋等,烧、焖、煎、煮、炒,麻、辣、酸、香、甜,口味繁多,数不胜数。
紫洋芋焖土鸡是当地人喜欢的佳肴。紫洋芋切成大块,土鸡切成小块,辅以油、盐、姜、花椒、红辣椒、青葱等,爆炒后焖锅,色香俱全,麻辣爽口。洋芋圆子最受老人孩子的喜爱。把紫洋芋整个煮熟后去皮,碾碎,用土鸡蛋,淀粉、盐、少许白酒等调料搅成糊状。然后,做成像汤圆一般大的圆球放到油锅里用文火炸,待表面泛黄即捞出装盘,根据喜好还可以浇上红艳艳的番茄汁或紫盈盈的葡萄酱,皮酥肉软,香香甜甜。
荷花长廊不仅让人大饱眼福,各种荷制食品还让人大饱口福。黄豆莲藕排骨汤健脾开胃、营养丰富。莲藕花生煲猪脚*养颜。此外,还有莲米炖鸡、凉拌莲藕、拔丝莲藕、荷叶煎鸡蛋、荷花煎鸡蛋、猪肚莲子汤、荷叶老鸭汤、炒藕片等菜品上桌。人们喝着荷叶茶,品着荷叶酒,嚼着荷制美食,不就是一桌满满当当、旖旎多姿的莲花宴么!
出入普者黑的路途遥远,曲折难行,为什么那么多人慕名而往蜂拥而至呢?单单是为着归隐田园、一饱口福么?
我更愿意相信,人们是寻爱而来。
除了自然的生态美,黄色的集镇,马车是普者黑的又一道亮丽风景。与威尼斯的小艇是出行的必备工具一样,那些马车是地道的交通工具,不是为旅游而生。白龙马、迷你马、蒙古马……到处都是马车,时时听到马蹄铁碰触水泥地面的清脆的叮叮声,空气中飘荡着青草、花香和马粪的混合味道。坐在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马车上穿梭在乡村集镇,在黄尘土飞扬的公路上,很像来到了古龙小说里的古驿站和古驿道。此爱为物质,别具一格。剧本里大火、白浅和龙族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取景于此。剧本以外,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何尝没有自己的珍爱、钟爱、挚爱,何尝没有属于自己的爱恨纠葛?此爱为精神,蒹葭苍苍。
3、木耳和搅团生活随笔
这几年,我在苏杭一带辗转生活,给南方朋友送出的随手礼中,最多的是天水雕漆工艺的纸巾盒。我千里迢迢从北方带来,只是略表一点心意而已。除此之外,我给不少喜欢下厨的朋友还送过康县的木耳。
康县木耳,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吃厌过。
以前,我在天水生活时,常去康县。这一带背靠西秦岭山地,雨量充足,森林茂密,是黑木耳生长的理想区域。有关木耳的知识,我都是从康县学来的。康县的木耳,依其种类,通常有"毛木耳"和"光木耳"之分。背面密披白绒毛者,曰"毛木耳";两面光滑干爽者,曰"光木耳".木耳在当地的别名也有很多,生于腐木之上,形似人耳,名"木耳";生于椴木上,如蛾蝶玉立,又名"木蛾";重瓣如浮云,嵌于树上,则又称"云耳".除此之外,生产季节不同,叫法亦不同,比如产于初春者叫"雪耳";产于清明之后者称"春耳";夏秋之间者,曰"伏耳";深秋之后者,名"秋耳".听当地人讲,"伏耳"不仅产量大,而且质地柔软,品质最优。
木耳是怎么生出来的,也许好多人并不知道,我在康县见过。隆冬季节,满山红叶飘落,"耳农"便把生长了七、八年的耳树砍成三至五尺长的耳棒,运到耳场,收集起来。翌年,大地回春,"耳农"在耳棒上砍开*眼,点上耳*,然后把耳棒铺在潮湿处,让其休眠一个时期。入夏,万物竞长,耳*萌发,就把耳棒绑成一架,让其淋雨沐阳,正式产耳。整个过程,有着时间的力量。
我特别喜欢"耳农"这个词语,有术业专攻的手艺味道。
有一年,去康县阳坝采风,路经一个小小的村落,山环水抱,极其幽静,像是遗落在陇南大地的一首宋词,清净得让人不好意思贸然进入。在阳坝玩了几天后,临别时朋友专门带我们去这个村子,干什么?买木耳!随便进了一户人家,他家的木耳一袋一袋地码放在房间里,整整齐齐,甚是壮观。那次,我买了两大尼龙袋木耳,差不多一百多斤,回来后分赠给朋友亲戚。康县木耳,泡开,洗净,焯水,用九成熟的胡麻油凉拌,其淳厚清香之气,溢满整个厨房。
细细端详一朵泡开的康县木耳,色泽乌黑光润,背面淡褐,形大肉厚,如同一个古代清俊的美男子,儒雅而风流,不像大棚里长出来的,形小,光溜溜的,看上去小气。
补充一下,康县山清水秀,是一座宜居之城。
先从玉米面搅团说起吧。"要想搅团好,少不了三百六十搅。"
记忆里的冬天,比现在要冷得多,寒风吹彻,我用棉袄的脏袖子捂着脸放学回家。刚进院子,就能听到厨房里的母亲哼着这支单调的小曲。此时,她一手往锅里撒着玉米面,一手执一根长长的擀面杖,不紧不慢地在锅里顺时针搅一阵,又逆时针搅一会。她在打搅团。从她手里飘落的玉米面,黄灿灿的,落入"扑嗒扑嗒"的热锅里。母亲的身影,在徐徐的热气里有一种别样的美。这种美,是一种迥异于田间地头的美,温婉,贤淑,含着为一家人的生活辛苦操持的隐忍。
母亲已经去世十余年了,这样的场景一直藏在心底,倘若不写这篇文章,我是不愿回忆的。
搅团,直白点说,就是"杂面搅成的糊",在西北乡间,处处可见。冬天里,坐在热炕上吃一碗热乎乎的搅团,便可抵御风寒。搅团者,玉米面有之,玉米面兼小麦面者亦有之,搅团出锅,配以青椒土豆丝、炒酸菜,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餐了。
而洋芋搅团,唯甘肃陇南才有。
相比玉米面搅团,洋芋搅团的制作更花时间,因为得经过洗、煮、剥、晾、砸、调等六七道工序。煮洋芋看似简单,但并非只是煮熟而已,煮的过程直接影响到搅团的口感,而且有不少学问。比如煮时水要适中,水太少,洋芋会焦,水太多,会把洋芋煮成"水包子"而少了面气。火候也要把握好,刚开始要用大火,等洋芋六七成熟了,再用慢火煮。煮熟的洋芋,要趁热剥皮,晾于案板,快凉未凉之际,也就是尚有*时再开始砸。砸,得有两样基本工具:石臼和木槌。把晾好的洋芋放石臼里,手执木槌反复击打。砸洋芋搅团是个费时费力的活,一窝搅团往往得歇歇停停,反反复复地砸,才能光滑软糯。
在陇南的巷子里,我曾见过木槌敲打洋芋的场景,"嘭—嘭—彭"的响声,颇有古意,让人能联想到古代浣衣女的捣衣声。莫非,洋芋搅团也是承传于古代的一种美食?我不得而知。但我想,如此质朴的美食制作方式必定有着古老的历史。那么,一窝洋芋什么时候会砸好呢?一提木槌,不粘石臼,可以整个提起来的话,就说明好了。
接下来,就是大饱口福的时刻了。
人生世态,有炎凉冷热,洋芋搅团的吃法也有凉吃和热吃之分。
凉吃,碗中盛好搅团,浇上事先煮好的调料水,再来一些油泼辣子、蒜泥和炒好的韭菜,用筷子夹成一块一块,吃起来香辣可口,荡气回肠;热吃,是将搅团放入热热的酸菜汤中加热,再加上上述调料——这种吃法,绵软温热,老少皆宜。
有一年,我在陇南,成县诗人蝈蝈带我在武都街头吃的就是洋芋搅团——据说是味道最美的一家。小店临街而开,好像在盘旋路一带,店主是对老夫妻,一脸的质朴。一晃数年过去了,他们的小店,还在开么?
4、吃喝之外生活随笔
我觉得许多人在吃喝方面都忽略了一桩十分重要的事情,即大家只注意研究美酒佳肴,却忽略了吃喝时的境界,或称为环境、气氛、心情、处境等。此种"虚词"不在酒菜之列,菜单上当然是找不到的,可是对一个有文化的食客来讲,虚的却往往影响着实的,甚至决定着对某种食品久远、美好的记忆。
20世纪50年代,我在江南一个小镇上采访,时近午后,饭馆都已封炉打烊。忽逢一家小饭馆,说是饭也没有了,菜也卖光了,只有一条鳜鱼养在河里,可以做个鱼汤聊以充饥。我觉得此乃上策,便进入那家小饭馆。
这家饭馆临河而筑,准确点说是店门在街上,小楼架在大河上,房屋下面架空,可以系船或做船坞,是水乡小镇上常见的那种河房。店主先领我从店堂内的一个窟窿里步下石码头,从河里拎起一个扁圆形的篾篓,篓内果然有一条活鳜鱼(难得),两斤不到。买下鱼之后,店主便领我从一架吱嘎作响的木扶梯登楼。楼上空无一人,窗外湖光山色,窗下水清见底,河底水草摇曳;风帆过处,群群野鸭惊飞,极目远眺,有青山隐现。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鱼还没吃呢,那情调和味道已经来了。
"有酒吗?""有仿绍。""来两斤。"
两斤黄酒,一条鳜鱼,面对碧水波光,嘴里哼哼唧唧,"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我低吟浅酌,足足吃了两个钟头。
此事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三十多年间我重复啖过无数次鳜鱼,其中有苏州的名菜松鼠鳜鱼、清蒸鳜鱼、鳜鱼雪菜汤、鳜鱼圆等。这些名菜制作精良,用料考究,可我总觉得怎么都不及三十多年前在小酒楼上所吃到的那么鲜美。其实,那小酒馆里的烹调是最简单的,大概只是在鳜鱼里放了点葱、姜、黄酒而已。可那青山、碧水、白帆、闲情、诗意又在哪里……
有许多少小离家的人,回到家乡之后,到处寻找小馄饨、血粉汤、豆腐花、臭豆腐干、糖粥等儿时常吃的食品。找到了当然也很高兴,可吃了以后总觉得味道不如从前,这"味道"就需要分解了。一种可能是这些小食品的制作不如从前,因为现在很少有人愿意花大力气赚小钱,不过,此种不足还是可以想办法加以补复或改进的,但那"味道"的主要之点却无法恢复了。
那时候你吃糖粥,可能是依偎在慈母的身边。妈妈用绣花挣的钱替你买一碗糖粥,看着你站在粥摊旁吃得又香又甜,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看着你又饿又馋,她的眼眶中含着热泪。那时候你吃豆腐花,也许是到外婆家做客时。把你当作宝贝的外婆给了你一笔钱,让表姐表弟陪你去吃遍了小摊头,还看了猢狲出把戏。童年的欢乐、儿时的友谊,至今还留在那一小碗豆腐花里。
那一次你吃小馄饨,也许是正当初恋。如火的恋情使你们二位不畏冬夜的寒风,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在那空寂无人的小巷里,无休止地弯来拐去。你们感到了饿,感到了冷。你们飞奔到馄饨摊前,一下子买了三碗,一人一碗,还有一碗推来让去,最后是平均分配。那小馄饨的味道也确实鲜美,更重要的却是爱情的添加剂。
世界上最高明的厨师,也无法调制出初恋的滋味。冬夜、深巷、寒风、恋火已经与那小馄饨共酿成一坛美酒,这美酒在你的心灵深处埋藏了数十年,酒是愈陈愈浓愈醇厚,也许还混合着不可名状的百般滋味。
5、虫鸣之声生活随笔
灯下读书,在静谧的秋夜里。忽然,有虫鸣之声从窗外墙角的草丛中悠悠传来,时而清脆,时而停歇,时而高昂,时而低沉,很有一点古诗词中平平仄仄的韵味。在这秋日的夜幕中,这虫鸣之声在自由自在地吟唱着,萦绕着。灯下静静地听着虫鸣之声,我的心绪竟然如歌谣一般生动了起来。想着曾经读过的那些美好的诗句,我忍不住将目光从书页间慢慢移开,关了灯,透过窗户,凝视着外面浩无际涯的无边夜色,听着回响在这秋日里的虫鸣之声,心头竟然一下子涌起了一阵阵的温暖和感慨。
平日里,在翻阅古书的时候,我多次在书中读到古人喜欢在春日听鸟声,在夏日听蝉唱,在秋日听虫鸣,在冬日听雪响。这些都是大自然的美妙声音。春日的鸟声是清脆的,会拨动许多人心中那根温暖的心弦。夏日的蝉唱是激越的,会触发许多人的内心激情。冬日雪落的响声是清远的,会让人的心绪轻轻摇曳。而秋日的虫鸣之声则是从容而淡定的,一唱三叹,张弛有度,不紧不慢,韵味十足,犹如山中雅士的自由吟唱,让倾听的人的心中也情不自禁地随之而吟唱起来,尤其是在灯下倾听这虫鸣之声,真的想烹一杯清茶,邀一位知己,一起倾听,才不辜负这一份大自然的美妙诗情。
《诗经》说:“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经》中的诗歌作品是远古时期的人们写下的诗篇,这些诗篇写的是世界最为自然的状态,是生命的朴素姿态和悠悠真情。秋日之时,凉风吹起,月光清辉,虫子在夜色里开始尽情鸣唱,伴着不知道是谁在夜色中偶尔吹起的悠悠笛声,这些声音迤逦于一份夜色的宁静中,有人闻之而思念远方的人,有人闻之而寄托自己的衷肠,那一声声的虫鸣,分明就是盼望心中思念的人早日归来的诉说。是的,秋日已经到了,大雁成阵,飞越苍穹,翩翩归来,远行的伊人也该归来了啊!望穿秋水的思念,伴着声声的虫鸣,在天地间回荡。是的,大雁懂得南飞,虫子知道归来,远方的伊人啊,也该懂得早日归来,早日幸福相聚。
静静地听着虫鸣之声,独坐在灯下的我也在放飞着心中的思念。思念是一首深情款款的诗,思念是一幅情深意浓的画,思念也是红尘里一种动人心弦的美,让人感到苦中有醉的甜蜜,让人感到韵味无穷。
的确,大地上的虫鸣之声总是会引起人的共鸣。有人在虫鸣之声里别有怀抱,有人在虫鸣之声里喟然叹息,有人在虫鸣之声里悄悄流泪,有人在虫鸣之声里驰骋心怀。
我一直觉得,红尘里的虫鸣之声,其实是大自然的动人吟唱。想起小时候,我在乡下老家的生活。我老家位于豫中平原的一隅,是一个名叫西场村的小村子。那时的秋天,每天放学后或是在星期天的时候,少年的我总是要跟着家里的大人去田野里劳动。在田野里,我喜欢爬上枣树的高处,坐在枣树那粗大的树枝上向远处眺望,顿时,田野里的风景尽收眼底:那一片片的花生,一片片的蔬菜,一片片的高粱,远处是高高的连绵不断的沙岗,沙岗上那些树的叶子还是绿的,抬眼望过去,让人不仅没有萧瑟之感,反而觉得神清气爽,无比开阔。远处飘来的那些庄稼的香味,总是让我忍不住脸带微笑。
在这样的时刻,就会有虫鸣之声响起来,那是蟋蟀的叫声。少年的我就会从枣树上兴奋地跳下来,蹑手蹑脚地靠近虫鸣之声响起的地方,那是在花生地或是草丛中,然后,我冲着虫声响起的地方猛然用双手盖下来,就会抓到一只蟋蟀。秋日的乡村之夜,我喜欢在田野里守护着晾晒在席子上的大枣,这时,除了偶尔有田鼠在动之外,虫鸣之声总是会响个不停,有蟋蟀的,有蚂蚱的,还有别的虫子的,有的声音高亢,有的声音清脆,有的声音悠扬,真的是一场缤纷多彩的演唱会,此起彼伏。抬头望去,天上是明亮的一轮秋月,眺望四野,到处都是等待收获的庄稼。我躺在简易的草棚里,毫无睡意,静静地听着虫鸣之声,感受着这绵绵不断的天籁之音,直到凌晨的时候,才沉沉地进入梦乡。
此时,独坐在灯下,我忽然觉得,秋日的萧瑟风景中,有了虫鸣之声,就多了一份生动。想起前几天的一个夜晚,我在经过城西广场的时候,看到几个女子坐在那里,她们在唱歌。我停下脚步,听了听,她们唱的是一些乡村歌谣。我很熟悉那些乡村歌谣,当我还是一个少年时,我经常在原野里割草时听到村里的几个姑娘在唱。城西广场在城市的边缘,附近就是田野,突然,几个唱歌的女子静默了下来。原来,是田野里有了虫鸣之声。一个女子幽幽地对同伴说,听到了这秋虫的叫声,想起了在乡下生活时的一个秋天的夜晚,和村里的那个男子坐在田间唱情歌。当时,秋虫就是这样一声声地不停叫着。说着,这个女子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羞涩的笑,然后,她又继续唱道:“秋天的夜晚虫子叫,我和小哥哥一起唱上这调调,这调调里有我的**盼,这调调里有我的情思绕,我要和我的小哥哥一辈子好……”她有没有和她当年的小哥哥一辈子好,我不好意思去问。但是,那一声声的虫鸣之声,让她沉浸在一份幸福的爱的回忆里,她的情怀忽然被这虫鸣之声唤醒,回到了昔日的美好时光里,已经让原本平淡的秋夜弥漫起了一缕缕的温馨。
我喜欢秋天的虫鸣之声,觉得那是大自然的朴素清音,能让人的内心获得丰盈的精神感受。其实,秋日的虫鸣之声就是让人用心倾听的,在那一阵阵的音韵中,用心灵去感触,感触那美妙的声音,
深深的秋夜里,独坐灯下,夜阑更深,四周一片静谧,我的手中捧一本平淡日子里喜欢读的书,窗外的夜色中,那些虫子在尽情唱着自己心中的歌。此时,我心中想要倾诉的语言也悄悄流淌了出来,和虫鸣之声融合在一起,在时光里尽情飞扬。这样的情境,真的是无比美妙,也让我心生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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