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后感400字

发布时间: 2025-07-13 10:08:39

余华活着读后感400字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也许这是*,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外孙子吃豆子时*。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 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 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 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 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 而且不止一次。

咳,*,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 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变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 记得曾经看见过*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来,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起,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起,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拓展阅读

1、小说1000

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写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每一部都过,那贴近生真实的描述,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给人一种震撼和灵魂的触动。其中《》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用平静而缓和的语气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悲剧色彩的一生。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他仍然!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尽管最只剩福贵他最一人,但是他依旧坚强的了下来,依旧乐观,没有怨天尤人,因为他始终相信就有希望。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该书的评价是:“如果现在要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一些永恒的东西。《》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因为它用最朴实无、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向者揭示了生命的真谛!

》这部作品,使我明白生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就是希望,希望就是的力量;就是不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受生!

2、《》的作文900

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有庆被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但它的比死更难,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

因为只要你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什么,不管脖子上套什么,不管肩上负载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

3、小说100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他不幸被国民*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最,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完这个平凡的故事,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在序中这么写,“”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本身而的,而不是为了之外的任何事物而”。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反转青春呓语背的宁静,轻轻敲打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在似水年中谱就生命的美乐章。

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比什么都重要。,真幸运。

4、高中1500

’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什么,不管脖子上套什么,不管肩上负载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也就是在那篇《》的创作前期,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我们再回眸身。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之,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这样说来,《》应该是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才开始创作的作品。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5、《就老了》100

就老了》是一本由冯唐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页数:34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者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的确是标准的闲书,不用太费力,不用动脑子,文笔流畅富丽,性情中人。

完了几天韵犹在。如果把看书比作吃饭,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像在吃荤。

●讀馮唐書的特點是看得比較快,自己寫文章風格也逐漸受其影響。

●“千古文章憎命达。”冯唐这辈子总体过的挺牛挺顺,所以文章达到某个地方再无法向上,有灵气,少厚度,重复过多,题材偏窄,散文好于小说和诗,撑起来的主要原因是是阅量和年龄,但到某些句子还是能觉到才气。

●冯唐小说一直当小黄书看…没想到随笔集竟有不一样的才情,这里看得到他傲气的资本,撇开人不说,文意向很美,有趣带点深思,我是很喜欢的~

●购于无锡先锋书店。误打误撞买了传说中最好的版本,没有删节,看下来酣畅淋漓。很久没有看书做笔记,但是书里有些句子实写得太好太透彻,不得不记下来。虽说是随笔,但是处处精彩。我想象,冯唐的世界里的那种,有酒有姑娘,有书有壶茶,出门左拐走50步是常去的狗食馆,和狐朋狗友吹牛忆年少,酒足饭饱之再来呼吸一下北京,真的是人生一大享受

●第一次看冯唐的书,核心觉是有趣。关于书的部分,大多兴趣不大;而关于人生的所见所,大多同身受。他的文是自由的、庸俗的、欢乐的,当然也可以看出是有功底的。在冯唐的文,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初看几篇还挺有意思,看到中间开始觉得无聊,无论谈茶谈酒谈文学,都是以性和女人开始,中间以性和女人进行论述,最归结于性和女人,还有云飞雪落这个词怎么老用啊,再雅的词用久了也无味。从237页《如何成为一个怪物》又开始逐渐体会到了冯唐文的韵律和气质,还是有其独特值得一提的风格的。264页的《择一城而终老》写出了阿姆斯特丹香艳中的悠远,喧哗中的沉静,文老道精炼,多珠玑。学到了职业妇女,器官肿胀这些淫辞。描写香港那一篇太生动了。最有共鸣的一句在327页:我们饱受贫穷却没有受贫穷,长大之心中对社会没有仇恨,有对简单生甚至简陋生的担当。我们穷过,我们不怕。这简直说到我心坎里去了,也算是我成长的写照。

●有点意思,但是男权思维太严重,说白了就是直男癌,起来有点不舒服。

●不须计较与安排,领取而今现在。

就老了》(一):大龄未婚女青年远离老男人的建议很有趣,战略规划*注意点很有用

冯唐和他的书很有名,很久以前翻了几页《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被他生猛的文风吓到,遂止阅,《就老了》是我看的第一本冯唐的书。

冯唐会写,写的也有趣,看完这本书下次看到冯唐的书还会看。先前只知道冯唐是协和医学院的医学博士,看了此书才知道:冯唐医学博士毕业就没有医生,而是去美国商科,在麦肯锡做咨询顾问,做到了麦肯锡合作人,再来是大型过期高管。

即,冯唐是一一位医学和商科出生的喜爱文的出了好几本书的作家和公司高管。

既是杂文集,内容就很散,有两篇文章印象较深。

一篇是《给未婚大龄文艺女青年的六个锦囊》,这六个锦囊包含经济独立、有三五好友等,其中最一条锦囊是远离老男人。

他说:“如果还想出嫁,远离饭局上的老男人。他们四十年前就开始就北京白牌啤酒看春山春水春花,抱吉他,抱姑娘,抱《朦胧诗选》。他们像《西游记》里的老妖,肺腑里吐出的舍利球常常能熨平皱纹,抚慰心灵。和他们相比,未婚小男生怎么看入眼帘呢?”。

对这条锦囊我深表认同,我再加一个限定,远离老(比你大9岁以上的)男人,尤其是已婚老男人。

市场经济发达的南方少见爱喝啤酒看春水的北京式老男人,但有更多高学历的or相貌惊艳的or海外高管的or谈吐儒雅的or高大英俊的or智商超群的or事业成功的or犀利幽默的or高冷忧郁的or厉害的冒泡泡的老男人,一定要评估好自身的需求和实力,果断远离。

印象较深的另一篇文章是《战略规划的*注意》,因是行业专业出身,写的极有水平,与我平时的总结学习多有吻合,适合多次研

这*注意点依次是:

1)公心为本(实事求是、心态中立、摆事实、讲道理)。2)“钱钱钱钱”(战略规划的根本是价值创造,怎么赚钱、怎么赚更多钱,怎么持续赚更多钱)。

3)找到关键。

4)建“金塔”(使用金塔原则,一个中心论点3-7个分论点,一个分论点再3-7个分论点)。

5)大小结合(大处眼、小处手)。

6)认识自己。

7)二八原则。

8)数说话。

9)现场有神(到一线、到基层)。

10)获得认可。

11)短胜于长。

12)行胜于言。

对冯唐的书开始兴趣,始于电影《万物生长》。那时没有看过原著,只是觉得情节有那么点个性,荒唐但可爱。也许只是喜欢主题曲里唱,“命运这样安排,总有她精彩”。

最近看了两本冯唐的杂文集,看文采,也看见识。冯唐说,他写作是由于内心的肿胀。不小清新,却用有点俗的文把那些真实的、美丽的、丑恶的统统揭开来。也许和他医学的背景密不可分,受灵魂召走出协和大门,投身写作,扯走那些精神的遮羞布。

杂文太杂,摘抄了一些句子,也许以看起来还能想起来书中的智慧和幽默:

[卷一 文打败时间]

好的文,要挑战我们的大脑,触动我们的情,**我们的道德观。

孔丘在春秋时代开了一家有三千个咨询顾问的管理咨询公司,帮助各个野心邪跳的诸侯通过加强基础管理提升业绩。

多少巨著,只是略略谈了一个汇:《红与黑》只谈了野心,《人性的枷锁》只谈了欲望,《大白鲸》只谈了勇气。。

没有某种女人就么有某种文。你的情人头染金发,已经改名麦当娜,你如何送她一阙《一剪梅》?

[卷二 饭局酒色山河文章]

像是每年如期上市的大闸蟹,如期飞舞的柳絮,每年,一批批的“北漂”小伙子带来扰动人心的才气和力气,一批批的“北漂”小姑娘带来搅乱任性的脸庞和**。

《三联生周刊》好得简直不像北京出的杂志,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地位,丰富了我们打击上海人、广东人的精神武器。

《万物生长》的下半部在亚特兰大写完。那是一个愉悦的过程,我开不大的暖气,直接喝水龙头里的水,吃米饭和卷心菜。窗户外经常一个人也没有,文像窗檐上的雨水一样滴答落进电脑,周围花朵怒放,鬼怪缭绕。

我不敢重《月亮和六便士》,我不看高更的画。我翻陆游的《放翁词自序》:“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 当下如五雷轰顶。

形容不足恃。花无千日红,时间是个不懂营私舞弊的机器,不像张三李四。眼见,眉眼成了龙须沟,腰身成了邮政信筒。

人性太复杂了,懒,也是人性,怕孤单,也是人性,顺应规则维护社会,也是人性,这些人性创造银婚金婚钻石婚。

[卷三 如何成为一个怪物]

给未婚大龄文艺女青年的六个锦囊: 第一是小宇宙强大。第二是经济独立。第三是身体健康。第四是有个半专业的爱好。第五是有三五个小宇宙类似的闺蜜。第六是远离饭局上的老男人们。锦囊之外的超级锦囊是。。。

我相信中庸。过犹不及,给别人留地。太有钱,进了财富榜,就容易进监狱,儿子就被*。太没钱,就容易仇恨社会,就创立*。工作上,过了三十,要相信淡定,没什么大不了的,80%的病,不医自愈。 工作的九真言:不急,不害怕,*。

[卷四 择一城而终老]

世界上存在像古巴这样的地方,仿佛人世的化石,时间在这些地方或逆转或停滞或流逝的速率及其缓慢,食物的轻重缓急和你以前安排的秩序完全不同,逼你重新思考那些没答案的问题,比如如何对付时间,再比如一生何求。。。我不知道,旧城的博物馆和老房子会不会背改做吃喝*赌,古巴人开上2005年款的宝马7系列一上午完成五个商务会晤是不是会觉得很快乐。

木心说,快乐是小的,紧的,一闪一闪的。

完冯唐,欣喜地发现他也喜欢毛姆。忘不了在P大图书馆无意间翻到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时的震撼,可惜,也不敢再。冯唐的智慧连在一篇篇不长不短的杂文中,这样摘出来有些断章取义,但也无奈,有多少书可以重

第一次知道冯唐是在某次逛当当网时,当时有一个动,买满多少钱的书,然加很少的钱就可以换购一本书,而冯唐的《三十六大》就在换购名单之中,但是我当时并没有选,而是选了一本《请把我留在最好的时光里》。之又在其他地方看到了这本书的推荐,我在豆瓣阅里面试了几章,发现还挺有意思的,口无遮拦的写作风格,没有什么规矩和限制,然我就果断放进购物车,甚至还有点小悔,当初怎么没有直接换购这本书呢。

拿到书以,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说实话,看完以我很失望,完全没有之前的雀跃和兴奋,直到现在,我也只记得当时的那份失望,书里说了些什么我都不记得了,连用一句话概括我也概括不出来,虽然他还除了其他的散文集,但是我没有继续*,想他的书能不看就不要看了吧。

直到最近,我一朋友说起冯唐,并向我推荐了《就老了》,她只跟我说写得还不错,其的也没什么夸奖,然我的小宇宙又开始跃跃欲试了,我说我知道这个人,之前还买过他的一本书看,但是没留下好的印象,所以之他的书我也没有继续拜了,说实话,我就是那种经受不住推荐的人,而且对他本人也没那么排斥,所以我就买了。

看完整本书以觉比之前看的《三十六大》好,因为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和一些为人处世的经验,对我很有帮助,而且他某些状态和我现如今的一些状态居然重合,让我有一种“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愤世

卷一是文打败时间

我喜欢他的这种措辞。我从小就不是一个爱书的人,小时候怕是连《安徒生童话》都没看全,全部的时间都花费在和小伙伴们打闹和看动画片上,一看书就头疼。直到两年前参加工作,才意识到书的重要性,才陆陆续续地开始买书来看,一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该看哪些书,就上豆瓣看书评,问身边的朋友,有好的推荐我就买,自己看顺眼的也买回家看,结果淘回来的书参差不齐,有精品也有次品,当然次品居多,来我就学乖了,上豆瓣阅先试几章,了解清楚了再做决定。同我的个性相似,我看书也是很任性的,像那些世界名著,历代经典文学,我根本就看不下去,所以这些书我干脆就不碰,管她多有用,多厉害,我只选那些我兴趣的书,符合我的口味我就看,不符合的坚决不浪费这个时间。尽管过程跌跌撞撞,但是我现在还是基本培养了看书的兴趣,无聊的时候知道捧本书,而不是打开电视,选个台都能花上半个小时,只是我现在书还不精,比较泛,而且有些书过了以就瞬间失忆,过段时间回想就完全记不起来了,我要看到书的封面我才可能记起我过这本书,不然就算过还是记不住。这两年由于工作比较忙,能抽空完一本书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书评这种东西完全没写,这也是导致我看完就忘的原因之一,而现在我有充足的时间来完成这件事情,我一定要坚持到底,让书不仅仅成为兴趣,而是成为生命的一部分。

卷二是饭局酒色山河文章

提到一些文化圈的“同行”,述了一些酒色故事,其中有两个人我印象深刻:胡赳赳和盛可以,其中盛可以的书我过,《留一个房间给你用》,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有很多生僻,必须要借助典,我当时还特意在手机上下载了“新典”,对这个作者佩服得是五体投地,她怎么会这么多生僻,而且还能灵运用,真是太不了不起了,一定是书万卷吧。而胡赳赳是典型的北漂,凭对文的满腔热血,一直留在北京奋斗,我喜欢他文里透露出的那股随意劲,也喜欢冯唐对他的描述,“长安街是一支筷子,平安大道是筷子的另一支,他们南北夹击,合伙架起了故宫这道大菜,秀色可餐的海则是平安大道外侧的汤汤水水,等待人们拂袖而来,或者拂袖而去”。“我抬起头,看见远远的,胡赳赳的文江山,半个太阳爬上来”。

卷三是如何成为一个怪物

主要都是一些人生领悟和理,对我有帮助的也就是这一卷的内容。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赚那么多钱,几辈子都不够花,是为了什么,每天累得和狗一样,两三天不合眼,又是为了什么,没有人知道答案,但是每个人内心深处又都有一个答案,这个答案让他们的人生陷入了死循环。我现在赋闲在家,没有工作,没有交际,整天看书,写,运动,我不知道这样我什么时候会到厌烦,这种生能持续多久,但是我尽力做到最好。我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会干什么,要干什么,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有理想,我也有,比如说当歌手,当老师,可是现在已经过了爱做梦的年龄,我想,找工作和找男朋友也是一个道理吧,为了赚钱而工作和为了结婚找男朋友,性质应该差不多,所以处理得态度也类似,随缘。

卷四是择一城而终老

以我现在的年纪,考虑养老还是早了点,但是我仍然还是有思考这个问题。没事地时候想一想,多留意一下。不过,看得出北京对冯唐的影响还是蛮大的。故乡这种东西,有的人看得特别重,落叶要归根,有的人就无所谓,哪都一样,分什么故乡他乡的,只要能得下去。

在远离我一个多小时车程的书店“德思勤”看到的书,被名就老了》吸引,封面也极有趣,是个趴睡的小孩,直觉告诉我应该挺有意思,就拿起来翻,看目录,决定每章一篇看看,如果好,就当场以高出网上的价格买下来,算是这一下午的记忆。结果,我从书店带回了它,而当完通本,我确信那天下午在书店的那几篇,已经是精,其的真的可以不看。如果真要给它评分,那天下午可能是四星,如今三星都是富的。

书人自有自个儿的娇情

都说冯唐是吊打中国当代作家,推古溯源的鬼。和一个朋友聊起他,我朋友直接说:“这个人就是一满嘴喷粪的主儿,谁他都看不上,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当然这个朋友是个男人,对他没有荷尔蒙的作用也是应该。但这一点上,我还是很尊重他的,这就是书人的酸臭劲儿,每个人娇情的点不一样而已,都是娇情的人,就别再分个三六九等了,且看就行了。

中文小说水平不高,是中国文人外儒内庄,不吃苦。

好小说需要丝丝入扣的逻辑、毫发毕现的记忆和自残自虐的变态凶狠,需要内在的愤怒、表达的激情和找抽的渴望。我们的文人怕疼。(p11)

文人也是一个职业,说白了靠堆文赚钱命的主。你写个小黄段子还要约几次炮,抄点剧情诡谲的情节,才能赚上一块八毛的。越过网上骗流量这一级,你想到报刊亭走一遭,那就至少得看点言情、法制节目、盗墓笔记什么的,才能登上一两篇,维系地下室的水电。一级一级的还好多呢,是懒的去写了,毕竟这是一个靠才就分出等级的市场,根本不需要有什么硬性规定,你多大的才就只能装多少钱。说什么待发现的绝世作家,真有,也不会觉得自己的东西该是骗流量摆地摊的货,有才而不自知的,毕竟还是太少。

既然是个职业,做的好的人就要比其的付出的更多。写谁不会,还让你用母语写,会说话的都会写。凭什么大家就爱你的东西?我觉吧,小说和看热闹是一个意思,小说就是故事,以前的人为什么愿意听故事,因为他们生的局限,故事里有很多新奇的东西,故事还起到了教化的作用,比如祖先的传说什么的,一代一代口口相传。而现代的小说,一来还是给你看你没见过的世界,但是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总会让你找到一些我们熟悉的东西,比如痛苦、快乐、忧愁……是人性的东西,是跨越种族、语言、时间甚至物种的,每每小说真的触及到了,小说里的故事就不再只是故事,它像是每个者身体里长出来的东西,你看它长大,看它被爱或者被毁灭,的人自己就是这部小说,于我而言,这才是一部真正的好小说。

小说做的好的人,是把自己、现实、人性剥干净了给你看,透过纸你都能看得到血,红白刀子一进一出的,根本不是那几个熟悉的所产生的力量。小说做成中国人的样子的,到最都成了隐忍,一股气差点没憋死自己,连我最喜欢的哈金的小说都是的,到最那一下眼看自己就那么“窝囊”的把书合上了,对,中国的小说大多给我一种撒不出最一口气,窝囊的觉。这和中国人的性格太一致了,就是逼到尽头就算了,永远都没个清晰*的样子。

我的书架上小说多还是外国的,中国的只看那些偏纪实性的。这两种穿插,不至于太入世,也不至于双脚离开土地太久。

冯唐让我想去看看的那些人

第一个想看的是亨利·米勒,他称他是一个思想者,文学家。反正就是没有一丁点儿不好吧,还是写小黄书起家,符合了他写本禁书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可以说,馮唐是他的迷弟,甚至说外国酒店里放的《*》都可以被米勒的任一作品代替,说是起到的作用没什么变化。

他的大神级的存在,我得去瞅瞅,怎么说冯唐也是一个比我有学问的人吧。二来,我也确实喜欢身上自带自由之气的男人,俗点说就是痞,亨利米勒一辈子思考、写作、*妓。他的元气,是天才和欲望构成的。欲望本身就是让我迷的词,何况他还与这个作家一生相伴,他*是个有趣的人。

别的思想家,是在大量辛庄 的基础上,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添加真正属于自己的一屋瓦,然号称建立了自己的体系。亨利·米勒不需要外力。一个小石子,落在别人的心境池塘里,智识多的涟漪大些,想法多些; 智识少的,就小些,少些。亨利·米勒自己扔给自己一个石子。然火山爆发了,暴风雨来了,火灾了,地震了。(p56)

第二个想看的人,是齐白石。之前对这个人的印象停留在小学还是初中的课本里,他是一个励志的代表,一个大器晚成忠于自己梦想的老人。说不上来为什么,也知道他画个虾够吃我一辈子,却总觉得他出的名多少有点倚老的意思,是噱头大于实质的事。

冯唐写他是说“二十一次唏嘘”,都是齐老爷子写的东西,对应了他从小到大的各种经历。齐白石作画,他写;齐爷爷刻印,他写长篇;齐爷爷是真老了,他开始慨万一自己老了怎么办……可齐爷爷被他挑选的一些话,是极可爱的,馮唐的那些小粉丝的杞人忧天或自我安慰,就当他是写日记吧。

年来神倦,目力尤衰,作画刻印只可任意为之……工细不画,色不画,非其人不画,促迫不画……”“卖画不论交情,君子有耻,请照润格出钱”(p67)

齐老爷子话中带股子硬气,也有点无赖的样子。又是一个痞气十足的才人,但说到痞,一个男人最大的痞莫非不在于还存有的“性致”,若是没了俗欲,坐而论道,实在无趣。好在,齐爷爷在冯唐的描述下,直到九十几岁还想娶个姑娘回去,性致实为不错的。

齐白石八十八岁那年,盯看新凤霞,争辩说:“我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不能看她?她生得好看。”新凤霞说:“我的职业是演员,就是给别人看的,看吧,看吧。”齐白石九十三岁那年,看到一个二十二岁的演员,心中欢喜,盘算如何娶了回去。人生残酷,至死犹闻鲜香。

第三个要看的,是曾国藩。想冯唐这么自傲的人,竟也会同意曾国藩是个完人的说法,实在让我大吃一惊。之前在手机上也看了几页曾国藩的家信,言辞肯切,记忆力还极好,家中兄弟众多,谁长于什么短于什么都了然于胸。当时也不记得为什么没有完,大体记得他提醒家人要打扫,要书,要散财济世,不要求官名利禄……但至于说的如对联中一样吗?“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为师为将为相一完人”。我一向对圣人完人之类不屑,不过是藏的污秽没抖落出来而已。但不知怎么,就想去看看这个所谓的完人,是怎么完的。

这条路说来老套,诚心正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第一步是诚心正意。“方今天下大乱,人怀苟且之心。出范围之外,无过而问焉老。吾辈当立准绳,自为守望之,并约**共守之,无使吾心之贼,破吾心之墙,”第二步是好习惯。早起、史、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第三是好心境。“有福不可尽享,有势不可使尽”“治生不求富,书不求官,修德不求报,为文不求传。”(p84)

这估计是从文上看,除了孔子之类子之外,我看到的第一本人体教科书。而他又和那些思想家不一样,他是入世的,是真正参与了中国变迁的,坐而论道在那个世界是不招人待见的,因为你面对的是洋枪炮,是战是命是国是运。所以,这个人值得去看看。

说到女人和生 觉找到了知音

冯唐的嘴里离不开女人,是个直男无疑。写茶和酒时,都要写备茶备酒的女人的姿态,这是兴味。中国男人关于美物的仪式似乎都与女子有关,采茶是女子,极致的好像还有用乳香温茶的传统,备茶要女子,一静一动,眉眼间都流转情,做酒也要女人,开酒更要,红高梁里面的“红”还不够情欲嘛。男人定立的这些节操,都带性幻想。

备茶的女人素面青衣,长长的头发用同样青色的人布带低低地系了,宽宽地覆了一肩,眉宇间的浅笑淡怨如阴天如才气如茶盏里盘旋而上的清烟如吹入窗来的带地气的风如门外欲侵阶入世的苍苔。

说是想给大学楼下宿管大爷写一个小黄书,恰好,我同步在看他写的《不二》,据说就是许诺的这一本。黄也是*,*满篇都是,但在尾巴处总会变身文人,加点参悟,挺不习惯的,就像真的和一个和尚**,做完还要听他说段佛法。比事烟和洗澡更令人索趣全无。

但他说的女人观,我喜欢。

女人的美丽,一分姿色吐分打扮三分聪明四分淫荡

自认为这几分我都还做的不错。但他说的只是美丽,是勾男人用的词儿,我不喜欢。女人该是独立于男性的,像蚁一样。好的女人,该如冯唐《不二》里写的那个剃度了的玄机,该是城中的一个地标,以她为中心画个圈,那就是市中心。但还不成,她心里还有个韩愈,不应该有,谁听说蚁有心上人的。她的情都该在自己身上,谁都不用寄托。

觉自己越往三十走,越加女流氓了,也不矫情只说风月不谈床事了,也不抬望高人厌弃市井了,是到了该往诚实上面的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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