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金额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但资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原则上应与学校下达的指标相一致。
各系根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文件要求,结合各系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2018年国家奖学金其他评审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下同)。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综合考评成绩也应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须在评选范围内前10%。(学院文件明确要求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或专业年级排名前3%)。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结合各系自身情况进行评审。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系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系统需填报内容比申请表信息更为详实,请系负责老师先熟悉系统,了解统计信息内容,科学合理安排申请学生填报。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系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盖章)上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3+2项目”统一填写“2年”,入学年月统一填写“2015年”。
2、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有关部门填写。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录入,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表格须经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由系部统一打印。
4、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至少有一个奖项)。二年制的学生只能是2014—2015学年的奖项。
5、表格中“申请理由”必须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6、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表格中“院系意见”必须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系部主管领导签名和系部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系部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9、表格必须体现学院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院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系部和学院两级公章。
10、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各系部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成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系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上报。
(三)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报所在系部。系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上报。
五、评审要求
1、各系要通过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3、各系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求,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认真组织好奖助对象的评审工作,确定拟奖助对象名单及拟资助档次,形成建议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至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审定。学院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4、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六、上报时间、方式及材料清单
国家奖学金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截至时间:2018年10月24日。
国家助学金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0日。
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
报送材料清单: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两份(学院审核后由系部系统打印,手写签字、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好;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系统导出,纸质一份(盖章);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学院审核后由系部系统打印,手写签字、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好;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一份(盖章);
5、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学院审核后由系部系统打印,手写签字、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好;
6、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一份(盖章)。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0日
拓展阅读
1、高三年级作文 助学金申请书
尊敬的系领导、老师:
你们好!
我来自家庭贫困的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既没有文化,也没有本钱,又无一技之长,因此只好已做短苦工老维持生计,并且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基本干不了什么,反而经常吃药打针。看着母亲日渐削弱的身体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们,因此所有的家庭重担都有父亲一人承担,父亲干的活是对身体有害的,但是为了给我交学费他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这种父爱让我很不是滋味。我不知道怎么报答他们,但是尽管如此,可只能维持基本的收入。
日子一直过的紧紧巴巴的,虽然父母一直觉得对不起我们,吃没吃到好的,穿没穿到好的,但我一直觉的我很幸福,至少精神上是幸福的,真的,爸妈很开明,不像有的父母觉得读书无用,对子女的学习莫不关心,有的初中都没读完就让其辍学去打工,有的读个高中,鲜少能升入大学,爸爸的文化程度不高,妈妈更算是半个文盲,但他们知道读书是好的,学知识是好的,他们说只要我读的进去,读的多高他们都愿意。就算砸锅卖铁。我感谢他们。尽管如此父亲也不想给国家增添负担,即使自己省吃俭用也要坚持交学费。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暑假一次意外父亲出了车祸膝盖受伤,暂时什么都不能干,这样本来拮据的家庭平添了一份痛苦,这样下来学费交不上了,生活费没有了。
我小的时候,学费还不太高,少则几百,多不过千,爸妈还供的起,但学历每上一个台阶,学费就要翻倍,我大学一年的学费是5000,但我家一年的总收入都没有这么多,怎么可能交的齐。现在是负债累累,我读的是计算机学校,却没有计算机,但是是对我来说是奢求。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2、物业公司有关做好三防工作的通知
物业公司关于做好三防工作的通知提要: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排水、防汛设施进行检查,需要进行维护、维修、更换的要及时上报。同时要保证辖区内的疏散通道
公司各单位:
接上级*通知,为防止出现“三防”(防火、防汛、防盗)安全事故,各单位应积极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三防”安全小组,原有的小组人员有所变动的要及时进行更新上报。机构、制度上墙。
二、各单位要与租户签订“三防”安全责任书,切实落实逐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三、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排水、防汛设施进行检查,需要进行维护、维修、更换的要及时上报。同时要保证辖区内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并张贴疏散指示标志。
四、“三防”小组成员要具备基本的消防设施的使用能力,明确消防设施如消防井等的准确位置。
五、各单位应当积极开展“三防”安全宣传工作,有广播设备的单位要做到每日一播。
六、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每日防火**工作,明确**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做好记录。
XX公司人事部
20**年*月*日
3、2022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北京市招收青年学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计划
二、学院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一)招生专业类别
1.消防指挥专业
代码030608TK,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培养能够在消防救援队伍基层从事消防救援指挥、组训和管理的初级指挥人才。
代码030622TK,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培养能够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从事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的初级指挥人才。
代码083102K,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培养能够在消防救援队伍基层从事消防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专业技术人才。
4.火灾勘查专业
代码083107TK,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培养能够在消防救援队伍从事火灾事故调查和火灾事故认定处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5.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
代码083106TK,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培养能够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从事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组训和管理的初级指挥和专业技术人才。
6.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
代码082008T,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培养能够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无人机遥感侦测、通信信息化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选考科目具体要求见下表:
说明:1.消防指挥专业、消防*工作专业:必选*。
2.消防工程专业、火灾勘查专业、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物理或化学任选一门。
3.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必选物理。
三、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北京市招收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参加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预报名、*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测试,结论均为合格;高考成绩须达到北京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考核
招生考核工作由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包括*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测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实施,根据招生的专业、数量和考生的选考科目,按照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测试的人员名单。考核测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6月25日下午,在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 “北京市消防员招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专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如达到北京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意向考生数量,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3倍,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将于6月25日16时前,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再次发布征集报考意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考核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须按要求填写《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考核表》(附件1),其中,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村(居)委会或学校考核意见一栏,由考生本人送达村(居)委会或学校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行政印章。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考核意见一栏,由考生本人送达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
6月17日17时前,考生将填写完整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考核表》、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给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收件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北京市*东门);收件人:罗老师15120076253,高老师18612351678;资料送达确认电话010-55573683。
*考核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条件的规定》执行。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依据考生所在中学在校表现鉴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其本人、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的考核意见,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是不合格的,由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及时将结果通报考生本人。本人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报后的3日内向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体格检查
6月26日,考生本人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格检查由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体格检查现场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承检*机构的负责人组成。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可现场提出复检申请,由监督复议组安排现场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
6月27日,考生携带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和心理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目测,主要通过观察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口令调整,考生按照面试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语言交流,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面试和心理测试后,现场向考生公布结果。
(四)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6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的 “北京市消防员招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专题专栏公布*考核、面试和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名单。
参加考核测试的考生,往返途中应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注意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考核测试区须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如因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招生考核测试工作安排确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从*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进行投档。
考生须满足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思想*教育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调剂只能本组内调剂。*、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高考优待政策,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征集报考志愿,报名对象为已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考核且各个考核项目均为合格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投档。考生录取通知书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直接寄发给考生。
六、复核复检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新生的档案审核、*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考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津贴、伙食补助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学员毕业并通过**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八、纪律与监督
招生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各个方面监督。6月10日至7月21日,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事项,并按规定要求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10-55573958。
九、相关提示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北京市招收青年学生的相关事宜,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北京市消防员招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专题专栏了解有关信息,还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向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10-55573683。
2.*考核表填表说明
2022年6月7日
4、2022年上半年湖南邵阳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师资格证#导语】®微点阅读网从邵阳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湖南邵阳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为确保2022年上半年邵阳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一)拥护*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按省文件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冈市的申请人须到武冈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合格。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6月10日08:00―6月23日17:00)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报信息时“请选择考试形式”栏有三个选项:①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②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请选择“免试认定*人员”;③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申报时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 申请人网上申*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也可为就读学校)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邵阳市教育局。按省文件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冈市的申请人须到武冈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湖南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所在地在邵阳的可向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在湖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资格。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3.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邵阳市教育局发布的认定通知,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确认时间:6月27日-7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周六、周日不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特别注意:系统默认确认地点为邵阳市教育局,因工作及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地点改设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位于邵阳市双清区爱莲街道八一路3号(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楼)。公交路线:乘13路、33路、101路、103路、104路、802路*至市行政中心站下车。
2.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应在6月16日-6月30日期间到邵阳市教育局指定*机构(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及体检表由*机构统一密封送往邵阳市教育局,不需本人领取递交。若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第一次不合格*机构会联系复检),认定不通过,责任自负。(体检要求见附件2)
(6)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7)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
认定完成后,2022年7月18日至22日将通过邵阳市教育局(https://jyj.shaoyang.gov.cn/)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邵阳市教育局查看申办结果,我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
邵阳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并发放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于8月4日前以邮寄方式(EMS)完成发放。请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务必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三、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特别是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网上申报成功后请牢记报名号。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
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咨询电话
(2)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0739-5220013(6月27日-7月4日期间咨询)
(3)邵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0739-5205071,0739-5205085 (6月27日之前,7月4日之后可咨询)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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